“再见。”说完,不等回应便出门离去。
盯着合拢大门片刻,转身来到客厅,在看到空荡荡茶几后,又往厨房看眼。
拿起被洗刷得亮洁如新陶瓷杯,凑近嗅嗅,只闻到淡淡洗洁剂味道。
唐必安这小子……手脚挺麻利。
将杯子放回原位,因为也不知道这早醒能干什,干脆回卧室继续睡。
“现在去医院吗?”
特地说得很慢,加上手势辅助,他很轻易就明白意思。
“嗯。”
“听不见也没问题?”又指指自己耳朵。
“备用电池在医院里,昨天走得急,忘拿。”
外面传来关门声音,让纪晨风待在卧室,自己出去看眼。
冰箱被食物填满,垃圾也不见,室内各个角落都不见唐必安身影,应该是走。
以后与纪晨风交集必然越来越多,得叫唐必安减少来这里次数,不然撞见会很麻烦。
但没有他,吃饭、卫生、出行都会成为问题,如果不能妥善处理,不小心就会成为更麻烦事。
……已经开始头疼。
那之后几天,只是与纪晨风在手机上聊天。
说聊天也不准确,在看来那更像是互相给对方留言。上班时间,纪晨风并不会回信息,到中午或者下班后,才会陆续回复。而那时候可能已经不是清醒状态,等再回过去时,往往已是深夜。
但就是这样有搭没搭留言,也直温吞地持续着,没有中断迹象。
狂犬疫苗需要打五针,分别在被咬之后0、3、7、14、30天接种。
第三天,就像知道不会自己去医院样,纪晨风特地发来信息,说上次送去打针男护士会来接,陪
啊,原来男人也会耍这种小心机。表面上在回答问题,实际却透露出他昨天是多担心,急着赶到这边,甚至为此遗忘自己重要备用电池讯息。
都这样,还说是误会,到底误会什?
“可以走吗?”他问。
“当然。”躬身做个“请”手势,表示他可自由来去。
纪晨风安静地穿鞋,安静地开门,直到要走出屋子才回身看眼。
揉着后颈转身,发现纪晨风不知道什时候走到卧室门口,手扶住门框,手握拳垂落在身侧,正望向这边。
分明肩膀宽阔,身形比还要高大,却无端这让想到小时候观察过野猫——有食物时,总是母猫先上前查探,小猫在远处观望,等确定没有危险,小猫才会在母猫示意下放心地跑过去大快朵颐。
“过来吧,没有人。”朝小宝宝招招手。
纪晨风简单观察下四周,直直朝这边走来。等走近,才看出他握在手里是他人工耳蜗。
“没有声音,如果它掉,会感觉不到,所以要放好。”察觉到目光,他摊开手掌给看下那枚彻底失去电力黑色电子设备,随后将它小心放入自己外套口袋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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